歌羅西書 3:1-17

3:1所以,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,就當求在上面的事;那裡有基督坐在 神的右邊。

3:2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,不要思念地上的事。

3:3因為你們已經死了,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 神裡面。

3:4基督是我們的生命,他顯現的時候,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。

3:5所以,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,就如淫亂、污穢、邪情、惡慾,和貪婪(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)。

3:6因這些事, 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。

3:7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,也曾這樣行過。

3:8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,以及惱恨、忿怒、惡毒(或譯:陰毒)、毀謗,並口中污穢的言語。

3:9不要彼此說謊;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,

3:10穿上了新人。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像。

3:11在此並不分希臘人、猶太人,受割禮的、未受割禮的,化外人、西古提人,為奴的、自主的,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,又住在各人之內。

3:12所以,你們既是 神的選民,聖潔蒙愛的人,就要存(原文是穿;下同)憐憫、恩慈、謙虛、溫柔、忍耐的心。

3:13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,總要彼此包容,彼此饒恕;主怎樣饒恕了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。

3:14在這一切之外,要存著愛心,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。

3:15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;你們也為此蒙召,歸為一體;且要存感謝的心。

3:16當用各樣的智慧,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(或譯: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,以各樣的智慧),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,彼此教導,互相勸戒,心被恩感,歌頌 神。

3:17無論做甚麼,或說話或行事,都要奉主耶穌的名,藉著他感謝父 神。

 

問1:怎知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?(v.1)

 

問2:我們是活在地上,為何經文卻說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坐在天上?(弗2:6)

 

問3:為何我們要按照天上的原則在地上生活?(v.1)

 

問4:「 地上的事」包括甚麼事?(v.1)

 

問5:一個人越是聚焦於「地上的事」結果會怎樣?(v.1)

 

問6:「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」,比喻人天性中的甚麼性情?(v.5)

 

問7:「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」,是指外表的行為,還是裡面的心思?(v.5)

 

問8:「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」對克制肉體的情慾能有功效嗎?(v.5, 西2:23)

 

問9:如果我們在心裡沒有徹底否定「這一切的事」(v.8),承認「因這些事,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」?(v.6)結果會怎樣?

 

問10:保羅從來沒有見過歌羅西人,為何他說「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,也曾這樣行過」?(v.7)

 

問11:信徒有能力「棄絕這一切的事」嗎?(v.8)

 

問12:信徒有可能「棄絕這一切的事」嗎?(v.8-9)

 

問13:信徒有必要「棄絕這一切的事」嗎?(v.10)

 

問14:他們的差別在哪兒,信徒不管從前有什麼背景,都應該怎樣?(v.11)

 

問15:「基督是包括一切,又住在各人之內」對信徒之間的關係有著什麼深刻的意義?(v.11)

 

問16:信徒既是「神的選民,聖潔蒙愛的人」就不需要再靠遵行規條去賺取地位,而是在甚麼地方上建立德行?(v.12-13)

 

問17:你認為信徒之間的關係應該如何實踐?(v.12-13)

 

問18:(太十八23-35)如何應用在肢體「彼此饒恕」?(v.13)

 

問19:何為「愛」?(v.14)

 

問20:「基督的平安」是指個人內心的平安還是指教會肢體之間的關係。?(v.15)

 

問21:為何要「存感謝的心」若是存抱怨的心結果會怎樣?(v.15)

 

問22:「基督的道」是指甚麼,為何要豐豐富富地住在我們心裡?(v.16)

 

問23:為何無論做甚麼,都要「奉主耶穌的名」?(v.1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