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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18:1-8的經文「官」被理解為「士師」的主要理據? 

根據路加福音18:1-8的經文和上下文,以下是「官」被理解為「士師」的主要理據:

  1. 經文用詞:第2節提到「某城裡有一個官」,希臘文原文為 κριτής(kritēs),該詞在新約中通常指「審判官」或「士師」,與舊約七十士譯本中「士師」的用詞相同。
  2. 司法角色:經文中這官的角色是「審判」(第6節),且不懼怕神、不尊重人,暗示其職分具有司法權柄,類似舊約士師的職責。
  3. 舊約背景聯想:耶穌比喻常引用舊約概念,此處可能暗示以色列歷史中 士師時期(如底波拉、撒母耳等)的審判者,他們也常有不足之處,但神仍透過他們工作。
  4. 與不義的對比:耶穌以「不義的官」對比神是「公義的士師」,強調神必為選民申冤(第7-8節),這種對比強化了「官」作為士師的隱喻。
  5. 早期猶太傳統:在猶太文化中,地方審判官常被稱為「士師」,特別是處理民間訴訟的角色。

因此,從用詞、職能、文學對比與文化背景來看,這個「官」確實可被理解為「士師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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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神在舊約時期禁止吃某些食物,新約則沒有限制? 

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,它觸及了聖經神學和救贖歷史的核心。簡單來說,從舊約到新約的飲食規定改變,並非神反覆無常,而是反映了祂在人類歷史中漸進的啟示和救恩計劃的階段性發展。

我們可以從幾個層面來理解這個轉變:

1. 舊約時期:分別為聖的記號與衛生保護

在舊約,特別是摩西五經中,神給以色列人頒布了詳細的飲食律法(如利未記11章,申命記14章),區分「潔淨」與「不潔淨」的動物。其目的主要有兩個:

-   **分別為聖,作見證**:這是最核心的神學意義。神揀選以色列人作祂的「子民」,要他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。這些看似瑣碎的飲食規定,就像一個視覺教材,每天都在提醒以色列人:**他們是屬於神的,與周圍敬拜偶像、風俗敗壞的民族不同**。透過遵守這些規矩,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實踐聖潔,並向列國見證獨一真神。
-   **實際的衛生考量**:許多被列為「不潔」的動物,如豬、某些無鱗魚類、食腐的鳥類等,在當時的環境和氣候下,確實更容易攜帶寄生蟲或傳播疾病。神出於對子民的愛與保護,透過律法教導他們避開這些潛在的健康風險,幫助他們在曠野和迦南地健康地生存。

 2. 新約時期:禮儀律的應驗與普世救恩的展開

到了新約,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,因為耶穌基督的來到完成了舊約的律法。

-   **禮儀律的終結**:舊約的律法可以分為道德律、民事律和禮儀律。飲食條例屬於「禮儀律」,這部分律法的功能是預表、指向那將要來的耶穌基督和祂的救恩。當耶穌這實體已經來到,作為影子或教材的禮儀律就完成了它的階段性使命。
-   **潔淨的真義**:耶穌親自教導了這個真理。祂說:「入口的不能污穢人,惟獨出口的,乃是從心裡發出來的,這才污穢人。」(馬太福音15:11, 18-20)這徹底顛覆了猶太人對潔淨的看法,將焦點從外在的飲食規條,轉向人內心的罪惡。
-   **打破隔斷的牆**:最重要的轉捩點記載在使徒行傳第10章。神用一個異象啟示使徒彼得:一塊大布降下,裡面有各樣不潔淨的動物,且有聲音對他說:「**神所潔淨的,你不可當作俗物。**」這個異象的直接目的是要引導彼得到外邦人哥尼流家裡傳福音。這清楚地表明,**飲食條例的廢除,象徵著神與人之間、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隔斷的牆被拆毀了**。救恩不再侷限於一個民族,而是要臨到萬民。
-   **新約的明確教導**:保羅等使徒繼承了這個教導。保羅在歌羅西書2:16-17說:「所以,不拘在飲食上…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。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;那形體卻是基督。」在提摩太前書4:3-5也明確指出,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,藉著感謝和禱告,都成為聖潔了。

總結

-   **舊約的飲食規定**:是**立約子民的標記**和神聖的「禮儀律」,目的在於分別、教導和保護,並預表那將要來的基督。
-   **新約的飲食開放**:是因為**耶穌基督已經完成了救贖**,帶來了真正的潔淨。這標誌著救恩的門向所有民族敞開,信仰的焦點從外表的規條轉向內心的信心和愛神愛人的生命。

因此,這不是神改變了心意,而是祂的救贖計劃在歷史中逐步展開。當預表(影子)的實體(基督)來到後,我們就不再需要拘泥於影子,而是直接與實體建立關係。飲食的改變,正是這個偉大真理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個生動體現。